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止跌 政策助力楼市或企稳******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数据显示,房价环比下降城市增加,其中,二手房价环比下降城市达到63个。从新房价格来看,一线城市在连跌3个月后出现止跌现象。
业内人士认为,一线城市率先出现止跌企稳态势,显示去年四季度以来在供需两端积极的政策产生一定效果。预计2023年需求端政策力度有望加码,热点城市交易量或在二季度开始企稳并慢慢回升,并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转好。
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止跌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下降城市有所增加,其中,新房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55个,比上月增加4个;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比上月增加1个。
分城市来看,一线城市新房和二手房价格环比一平一降,二三线城市环比下降。其中,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根据简单算术平均计算,2022年12月全国70个城市新房价格指数环比跌幅为0.2%,同比跌幅为2.3%。当前房价指数跌幅总体上没有扩大,说明去年四季度持续性的“三支箭”政策,减少了房企恐慌性降价的心理。最明显的变化是,一线城市连跌3个月后,当前已经有止跌现象。预计新房价格指数的积极变化后续也会逐渐传导到二手房市场中。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认为,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基本止跌,显示去年四季度以来供需两端积极的政策产生一定效果。比如,供给端加快“三支箭”等资金投放、推进保交楼,改善房企资产负债表,推动收并购;需求端积极降低按揭利率,鼓励住房购置和改善等,政策叠加部分缓解了风险预期,购房需求释放也有所稳定。反映在房价上,一线城市率先出现止跌企稳态势。
不过,李宇嘉同时指出,2022年12月房价下跌城市增加,市场仍较为疲弱。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认为,二手房价格表现更值得关注,2022年12月二手房价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说明当前市场全面低迷。
政策助力
年内楼市或企稳
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楼市支持政策密集出台。
1月5日,央行、银保监会宣布对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实行动态调整,即新房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住建部部长倪虹在接受媒体专访时也表示,对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要大力支持,首付比例、首套利率该降的,都要降下来;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要合理支持,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生育多子女家庭都要给予政策支持。他还表示今年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提振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各地稳楼市步伐加快,新疆乌鲁木齐、安徽六安、河南荥阳等多地发布了刺激住房消费需求的政策举措,包括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暂停限购政策、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换购住房个税减免、支持团购住房、发购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河南更是明确表示,要取消和调整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
李宇嘉认为,稳房价是稳预期、稳需求、纾困供给端的关键。近期央行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目的也是为了稳房价,为稳楼市交易、开发创造条件。预计热点城市交易量或在二季度开始企稳并慢慢回升,并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好转。
对于今年的政策预期,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丁祖昱认为,2023年将继续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地方需求端政策力度有望加码,包括市场下行压力较大的远郊区域局部放松限购,定向优化二孩、三孩家庭以及各类人才购房资格等。重点市场倘若出现走弱迹象,不排除政策加码的可能性,以便给市场“保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