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埃及总统塞西等21个阿盟国家领导人以及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盖特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这样总结源远流长的中阿友好交往凝聚成的中阿友好精神:“守望相助、平等互利、包容互鉴”。他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中东地区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习近平主席从四个方面强调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我们要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我们要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我们要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
习近平提出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8个领域。
与会阿方领导人积极呼应习近平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提出的“八大共同行动”。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在沙特首都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弘扬中阿友好精神 携手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主席指出,此次峰会上,中阿双方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这是中阿关系划时代的里程碑。中方愿以此为新起点,同阿方一道,弘扬中阿友好精神,开辟中阿合作更广阔前景,开创中阿关系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峰会发表了《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还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以及《深化面向和平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
中阿峰会前,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举行。峰会决定,建立并加强中海战略伙伴关系。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卡塔尔埃米尔塔米姆、巴林国王哈马德、科威特王储米沙勒、阿曼副首相法赫德、阿联酋富查伊拉酋长沙尔基、海合会秘书长纳伊夫出席峰会。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习近平在主旨讲话中强调,中方高度赞赏海合会国家团结自强,推动海合会成为中东海湾最具活力的地区组织。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我们要赓续中海友好传统,以中海战略伙伴关系为契机,充实中海关系战略内涵。
包括四个方面——做共促团结的伙伴,不断夯实政治互信,坚定支持彼此核心利益;做共谋发展的伙伴,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发挥互补优势,培育发展动能;做共筑安全的伙伴;做共兴文明的伙伴,增进民心相通,丰富人文交流,借鉴彼此优秀文化成果,弘扬东方文明深厚精髓,为人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当地时间12月9日下午,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在利雅得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峰会并发表题为《继往开来,携手奋进 共同开创中海关系美好未来》的主旨讲话。新华社发习近平强调,未来3到5年,中国愿同海合会国家在以下重点合作领域作出努力: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
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表示,海合会国家都希望加强对华合作,希望通过此次峰会规划未来海中合作重点领域,开辟海中关系新篇章。
其他与会海方领导人高度评价海中关系和首届海中峰会,都认为首届海中峰会是海中关系史上的一次盛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总策划:袁炳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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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倪四义 张浩 吴中敏 刘华 李良勇 孙浩 蒋国鹏 郝薇薇 胡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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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豫 王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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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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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